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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的人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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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癫痫病和精神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煤矿安全监察的决定制定。由于2000年11月7日发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

第三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不得拒绝、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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