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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合同(4篇)

来源:游财网

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见下表

  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内容投资概算

  (万元)费率

  (%)估算

  设计费

  (万元)

  层数建筑面积

  (m2)方案施工图

  1

  2

  3

  4

  5

  6

  …

  合 计

  备注:

  收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__]10号)。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 号资 料 及 文 件 名 称份 数提 交 日 期有 关 事 宜

  1 提供文件复印件和用地红线图电子文件。

  2

  3

  …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 料 及 文 件 名 称份数提 交 日 期有 关 事 宜

  1

  …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人民币 。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

  %付 费 额

  (万元)付 费 时 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第二次付费

  …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的国家规范。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起诉。

  8.8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 包 人:(盖章)       设 计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3)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6.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订  附:  (1)__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2)__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附表1              设计项目收费表┌───┬───┬───┬───┬───┬───┬───┬───┬──┐│项目编│项目名│单位平│设计内│单位造│工程款│投资估│设计费│设计││号  │称  │方米 │容  │价(元│量平方│算(元│收费率│费(││   │   │   │   │/平方│米  │)  │(%)│元)││   │   │   │   │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工程委托设计共  项  平方米投资估算总计   元,估计设计费││总计  元。签订合同时由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50%,暂按  元拨付。 │└──────────────────────────────────┘  注:投资估算为甲方所得,设计后的投资金额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设计概算为准。  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基建负责人:_____       基建负责人:______                 签订收费协议:____年__月__日  附表2           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本协议依据____号建筑设计合同签订,为原合同的附件。业经___需编制_____设计,双方协定。甲方应按时交下列建设文件设计基础资料:┌─────┬─────────────┬──────────────┐│ 序号  │   文件和资料名称   │  交付日期(或期间)  │├─────┼─────────────┼──────────────┤│     │             │              │├─────┼─────────────┼──────────────┤│     │             │              │├─────┼─────────────┼──────────────┤│     │             │              │└─────┴─────────────┴──────────────┘  乙方应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资料的前提下,应按时交付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 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    交付日期      │├─────┼─────────────┼──────────────┤│     │             │              │├─────┼─────────────┼──────────────┤│     │             │              │├─────┼─────────────┼──────────────┤│     │             │              │└─────┴─────────────┴──────────────┘  建设单位:_____(盖章)      设计单位:_____(盖章)  基建负责人:_____         设计室主任:______  签订协议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合同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

  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 乙方提交设计文件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

  件;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

  件;

  6.2.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 元咨询服务费;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起诉)。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7.10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电传:电传: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审查号: 审查号:

  审查日期:审查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合同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规划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平方米,地下约 平方米);地上 层,地下 层;建筑高度 米。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设计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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